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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的重要性_科技创新的重要性

学习励志 | 2016-04-11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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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创新的重要性

  发布人:圣才学习网发布日期:2012-12-2713:57共2270人浏览

  在7月初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发表重要讲话,动员全党全社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讲话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科技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证明了党和国家抓好科技改革发展的坚定决心和坚强信心。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的召开,吹响了我国在新起点上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号角,是我国科技改革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

  一、深刻认识新时期科技创新承担的重大历史使命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科技工作。新中国成立之初,制定实施了十二年科技规划,取得了“两弹一星”等举世瞩目的成就。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着力推进科技改革发展,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方法,把科技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家把提高自主创新潜质、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国家发展方法的核心和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颁布实施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大幅增加科技投入,推动科技实现跨越发展。我国研发人员总量已居世界第一,国际科技论文总量世界第二,发明专利授权量世界第三。在许多领域我国正由“跟跑者”向“并行者”转变,有些领域正向“领跑者”转变。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科技大国,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指出,务必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面向未来的一项重大方法一以贯之、长期坚持,推动科技实力、经济实力、综合国力实现新的重大跨越。当前,科技创新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实现国家发展的方法目标,最根本的是要靠科技的力量,最关键的是要大幅提高自主创新潜质,科技创新承担了更加重要的历史使命。在经济建设中,科技创新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成为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力量,在培育和发展方法性新兴产业、提升和改造传统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在社会发展中,科技创新成为提高民生福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科技创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医疗健康和食品安全水平、提升防病防疫潜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中坚力量。科技创新为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确保国家重大活动成功举办、支撑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国家安全中,自主创新成为提升国防安全潜质,实现国家重要方法目标的重要力量。能够说,科技创新的作用从来没有像这天这样突出,科技创新的使命从来没有像这天这样重要。

  二、抓住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方法机遇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指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相互结合,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交叉发展,为我们带来了务必抓住和用好的重要机遇。当前,世界范围内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产业变革正在蓬勃兴起,与我国的转型发展出现了历史性交汇,为我国科技创新带给了难得的重大历史机遇。2008年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更多地表现出结构性危机的特点,主要体此刻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失调,全球产业结构和经济运行模式与知识技术密集的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取向不相适应。同时,发展中国家,个性是“金砖国家”近30亿人口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改善,将给全球资源分配和利用带来重大挑战。只有透过信息网络、节能环保等新科技的快速发展,对全球发展理念、经济运行模式和生产生活方式进行革命性转变,才能适应未来人类发展的需求。因此,各主要国家纷纷调整科技发展方法,优化相应制度安排,大力发展知识技术密集的新兴产业,抢抓科技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

  我国依靠科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到早见识、早部署、早行动。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伊始,中央就敏锐把握先机,果断决策,把科技创新作为应对危机的措施之一,大力发展方法性新兴产业,在新能源、电动汽车、信息产业等新兴产业领域密集部署,以技术创新带动产业发展,为我国经济率先回升向好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世界各国作出了良好表率。但总体来看,我国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还不高,主要依靠加大资源要素投入驱动发展的模式还没有根本改变,科技体制中对资源共享、研发管理、人才培养、开放合作等方面的制约因素依然存在,科技创新潜质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的要求。

  应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的新机遇新形势,我们务必按照中央要求,“牢牢把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转变发展方式交汇的机遇,牢牢把握世界科技创新格局调整的机遇,牢牢把握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和市场不断扩大的机遇”,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和职责意识,大力提升自主创新潜质,支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机遇稍纵即逝。我们要清醒地看到,一方面,我国面临发达国家蓄势占优和新兴经济体追赶比拼的双重挑战;另一方面,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带给了良好条件,科技创新的巨大成就为科技体制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历次科技体制改革取得的重大进展,为新形势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切实发挥好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真正把经济发展转到依靠科技创新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发奋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三、以改革创新精神落实好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意见》对新形势下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举措和新要求。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发奋取得突出成效。

  一是着力解决关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切实发挥科技的支撑引领作用。深入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突出方法任务的系统性和集成性,完善组织实施机制,集中优势力量打好攻坚战,加快重点领域的跨越发展。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加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构建面向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构建大中小企业、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机制。加大重大创新产品的应用示范,深入实施“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金太阳(太阳能光伏发电)”、“数控一代(数控化机械产品)”、“三网融合(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互联网)”等应用示范工程,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带给有力支撑。发挥国家高新区的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继续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体系和创新创业环境,聚集创新资源,培育创新型企业,加快构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强服务民生改善的科技工作,推动科技成果最大程度惠及人民需要。深入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公益性推广、社会化创业、多元化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加强卫生健康、环境保护、

  抗灾救灾等民生领域科技工作,提升服务民生改善的科技潜质。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与文化发展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是加强科技基础潜质建设,大幅提升科技长远持续发展潜质。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方法需求,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超前部署基础研究和方法高技术研究,实施好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等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发奋引领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潮流和方向,维护国家重大方法利益。建立稳定支持和竞争择优相结合的支持机制,在加大财政对基础研究投入的同时,鼓励企业和社会增加对技术科学基础研究的投入。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加强科研仪器设备的自主研发。建立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开放科研设施的合理运行机制。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转变支持方式,加快建立健全开放共享的运行服务管理模式。

  三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科技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完善统筹协调的科技宏观决策体系,完善中央与地方、科技相关部门之间、科技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在方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方面职责,提高公共科技服务潜质。进一步明确国家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定位和支持重点,建立健全按重大任务配置科技资源的新机制,组织实施跨领域跨计划的重点专项。建立健全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强化承担单位法人职责,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制度建设和监督服务。加强对各类科技计划、基金、工程等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的综合绩效评价,建立科技项目管理问责机制,依法公开问责状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科技报告制度,促进科研成果向全社会公开。按照分类评价的原则,开展科技项目实施绩效的第三方评价和后评估工作。进一步改革完善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建立公开提名、科学评议、实践检验、公信度高的科技奖励机制。

  四是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造就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组织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依托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国家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国家高新区等创新创业平台,深入实施“千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杰出青年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推动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着力培养造就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推进“973”计划青年科学家专题试点工作,加大对35岁以下青年人才和创新团队的支持力度。用心延揽和培育高素质人才。建立科技项目诚信档案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

  五是加大创新政策完善落实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加大已有创新政策的落实力度,总结完善和推广试点政策,研究制定新的配套政策。用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已有的政策,总结完善和推广非上市股份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扩大高校和科研机构成果收益权处置权、股权激励等试点政策。为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透过创业板、孵化器和风险投资等多种措施,重点帮扶中小科技型企业破解融资困难。

  六是深化科技开放合作,提高科技创新的国际化水平。抓住全球创新资源加快流动和重组的重要机遇,进一步加大高水平人才和技术的引进力度,用心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到海外建立研发机构,同时支持国外企业在中国建立研发机构。加大国家科技计划开放合作力度,吸引全球优秀科技人才来华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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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创新的关键与特点

  如今,国家正在大力提倡科技创新,人们经常在谈论科技创新,但是,与常规科研相比,对于一项科技创新来说,能够使其诞生于世的关键要素是什么?科技创新有什么不一样的特点和规律?对于这样的问题,人们并不都是清楚的。有人说,科技创新的关键要素是资金和条件,正因“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没有条件什么也干不成。更多的人们则认为决定科技创新的关键要素是人才,正因没有人才搞不出科技创新。至于科技创新与常规科研相比有什么不一样的特点和规律,人们似乎很少进行深入的思考。笔者认为,资金和条件是进行科技创新不可缺少的要素,但仅仅有资金和条件是“堆”不出科技创新的。许多有资金有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并不必须就能拿出什么科技创新成果来。认为人才是决定科技创新的关键要素,这种说法并不确切。正因“人才”的概念包含的资料很广泛,具有各种才能技艺的人都能够被称为人才,甚至只要有必须的学历,也能被人们认为是人才。然而,能够搞出科技创新的,只能是众多人才中的很少一部分,有的甚至在此之前并没有被人们认为是人才。因此,笼统地把人才当作科技创新的关键要素来指导工作,往往会得到一个“手指的云彩不下雨”的结果。

  与跟踪仿制性的常规科学研究和新产品研制不一样,对于科技创新来说,最为关键的决定因素不是别的,而是能够“提出”认识世界的科学新思想、新发现、新观点、新概念、新假说、新理论,以及改造世界的技术新思路、新方案、新设计、新发明。为简化语言,以下概称“科技创新思路与方案”。也就是说,在进行科技创新所需要的各种要素中,具有决定好处的关键要素是提出科技创新的思路与方案。“科技创新思路与方案”是科技创新得以问世的“胚胎”和“种子”。是进行科技创新必抓的第一环。如果提不出创新思路和方案,也就不会有科技创新。只有能够提出科技创新思路方案的人,才有可能在资金条件的支持下搞出科技创新。

  科技创新的特点和规律也不一样于我们习以为常的跟踪仿制性科研。科技创新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人们不可能预料和预测究竟会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由“什么人”在“什么方面”为解决“什么问题”提出“什么样的”科技创新思路和方案。因而人们也就不可能对科技创新预先进行规划和布置任务。用句通俗的话说,就是科技创新“可遇而不可求”。就连创新思路方案的提出者本人,也难以预料自己会在“什么时候”遇到“什么问题”产生“什么样的灵感”提出“什么样的创新思路和方案”。上述一连串的“什么”,充分证明了科技创新的“不确定性”。而且,在没有得到最后结果之前,人们提出的科技创新思路方案究竟“能不能成功”也是不能完全肯定的。因此,进行科技创新不仅仅是无法预先规划的,而且也是要冒风险的。科技创新的这种“不确定性”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我们只有清楚地认识到科技创新的这种“不确定性”,才有可能按照其特殊规律建立起高效率的科技创新体系和机制。科技创新的另一个鲜明特点是“突破”或“超越”。不仅仅创新的资料会突破或超越现有的知识、学科或技术行业而标新立异独树一帜,而且创新的提出者本身也往往是突破或超越了自己原来所处的学科、行业、

  单位、职务之后才提出创新思路方案搞出发明创造的。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我们习以为常的“条块分明各司其责”“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计划型科研体制与模式”,有着十分强固的“圈子壁垒”,往往导致了自我封闭,恰恰是不允许(或不适于)突破和超越的。因此,我们在营建国家或企业的科技创新体系和机制时,不仅仅应当首先重视抓好对科技创新起着“胚胎”和“种子”作用的“第一环”——科技创新思路与方案的提出,并且务必遵从科技创新“具有极大不确定性”和“突破”“超越”的特点规律,来确定能够与之相适应的创新体系和机制。

  专利制度,适应了“科技创新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以及“突破”“超越”的特点规律,在很大程度上能把“不确定地”从人们当中广泛涌现出来的技术创新方案和发明创造超多“捞”上来,并对贴合专利标准的创新方案发明创造给以法律保护,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能够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除了经济门槛(即所需各种费用的限制)之外,在其他方面是“不拘一格一视同仁”和“人人平等”的。正是这种“不拘一格一视同仁”的申请注册审查保护机制,才极大地调动了人们科技创新的用心性,推动了我国技术创新事业的发展,出现了每年数以万计甚至数以十万计的专利申请量。然而,专利制度是有局限性的,专利制度的局限性表此刻多方面:例如,科学新思想、新发现、新观点、新概念、新假说、新理论都是不能申请专利的,不能像申请专利那样“不拘一格”地让人们申请注册并对最先提出者给以法律保护。但是,如果不大力鼓励人们去进行科学探索,如果人们的科学新思想、新发现、新观点、新概念、新假说、新理论不能得到“不拘一格一视同仁”的发表机会,并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而不是很容易被人抹杀和剽窃),许多科学新发现新理论就难以问世,也就不会导致出现建立在这些新发现新理论基础上

  的新发明。就连改造世界的技术新思路、新方案、新设计,也并不是都适合申请专利的。许多不能批量生产的工程性或公益性科技创新项目通常就不适合申请专利。那些为解决国家面临的各种技术难题而提出的、不适合申请专利的技术创新方案,国家是很需要的,但除了“本职工作”者之外,从其他人头脑中涌现出来的这类创新思路方案却是难以透过专利制度将其征集上来的。再如,专利制度的立足点是专利权人。而专利权人是“各负其责,人自为战”的。在我国,包括职务发明在内的绝大多数专利权人的经济力量都是薄弱的或十分薄弱的。在搞出发明和申请专利之后,他们往往没有力量将其进一步转化为生产力和经济效益。即使具有向全世界推广应用的价值,也往往没有力量去申请外国专利。超多有价值的国内专利也往往正因无力维持而提前报废。每年数以万计有价值的发明创造和专利申请的自生自灭,无疑会给我们国家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只但是这种以无形资产的形式造成的损失,往往不像实物损失那样更能给人们带来切肤之痛,引起足够的重视。近几年来由于许多地方采取了资助申请中国专利的措施,使得国内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的申请量大幅度增加,但若不能尽快建立为那些有价值的发明创造带给扶植的机制,超多申请面世的发

  明创造就会像“泡豆芽”那样只能“发芽”而不能进一步“成长”,更不用说“开花结果”了。当然,以专利申请的方式面世的发明创造,即使申请者本身没能获得经济效益,其创新思路方案的公诸於世对我国(甚至世界)科技创新事业的促进作用仍然是不可否认的。尤其是在一些科技制高点上的专利申请,能够为我国在该方面进一步的科技发展建立一道屏障,使得外国人不能以同样的专利申请和专利权迫使我国需要使用该发明的企业向其交费。

  笔者认为,为了弥补专利制度的不足,国家还应当建立一种适合科技创新特点和规律、与专利制度相辅相成的科技创新思路方案征集与扶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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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创新的关键是制度创新

  在我国,科技进步作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要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首先务必解决的是科技与经济的脱节问题,正因科技创新不足,根子是在制度上,我国科技发展的机制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一、我国科技发展的现状及其特点

  尽管中国古代历史上曾出现过四大发明,走在世界前列。但为什么中国的科技整体水平在世界上已不再占居领先位置?尽管“五四”以来,我们一向用心倡导和引进西方的近代科学,但我国的科学技术却依然落后?分析我国科技发展的现状和特点对明白这些问题是有益的。

  1、我国科技发展落后的原因分析

  市场缺位是中国科技落后的直接原因。中国的发明之因此没有实现经验发明到科学发明的转变,市场体系发育不良是直接原因。中国早在秦汉时期,就有欠债还钱,偷东西要受罚的道德观念和社会习俗。土地私有的契约也早在明朝就出现。但中国对发明权的私有概念一向到近代都未构成。发明创造不可能透过交易获得价值,因此也就没有激励人们去发明创造的合理机制。

  从技术供求看,从事现代科学研究所需的人力资本供应与西方同代人相比,前现代时期的中国发明者们受到的激励相对较少。在“学而优则士”的传统社会里,知识分子大多把进入统治阶层看作是人生价值取向的最终目标。在科技创新的资本供应方面,中国人口的增加侵蚀了维持生活所需以外的剩余,而不能为革新性投资积累资本。在技术需求方面,人口压力把中国的农业推到了高度集约化的水平,土地生产率难以进一步提高,且人口压力也削弱了对替代劳动技术的需求。[2]

  传统文化中的负面影响是中国科技进步的障碍。除了经济与政治的因素外,中国传统文化对科技发展的影响也不可低估。有学者认为中国文化的特点表此刻“经世致用”。人们重视人生、讲究实用、漠视各种与现实人生无关的自然知识和抽象理论,任何学问要有利于社会和人生才有价值。从表面上看,明末的“节取技能,禁传学术”,以及清末在强敌压境之下提出来的“制夷图强”,都表现出封建统治者对西方近代科技功利性的“经世致用”,但其实质却都是“禁传西学”。“节取技能”是正因西学的技能更巧密,“禁传西学”是正因西学的学术思想与儒家文化背道而驰。“中体西用”名义上是用中国传统的价值理性消减西方科学理性和工具理性的负效应,但往往成为抵制科学所引发的社会礼貌进步的借口。因此,从文化上讲,导致中国在近现代科学技术上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中国的传统文化与西方的科学理性精神的冲突,而不是中国的文化过于强调“经世致用”,忽视“求知求真”。如果仅仅把一个国家现代化的中心任务局限于技术进步,虽然能够获得一时的经济增长乃至“经济奇迹”,但最终只能是“苏哈托式的经济增长”。

  2、我国科技发展的特点

  先天不足,后天发育不良。如上所述,市场缺位和文化的影响,使得近现代中国的科学技术水平已经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在科学技术领域建立了完整的体系,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取得了丰硕的科技成果,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进一步拉大了我们与发达国家的距离。改革开放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成为各级党政领导的基本共识,解决体脑倒挂、提高知识分子待遇也在逐步落实,但科学技术发展还不尽人如意。这不仅仅有科技水平底子薄、投入少的问题,更有科技制度上的根本缺陷,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

  科技与经济的脱节,使成果转化率低下。中国每年有6万多项科技成果,但转化率不到10%,与发达国家的60%——80%的科技成果转化率相比,差距很大。转化率低的主要原因是理念上的错误。在我国,传统上把科学作为一种认识现象,认为科学的生长和发展是知识积累的过程,科学技术进步被看作是思想累积和户外的结果,科学技术被认为是独立于经济之外推动经济社会进步的力量。这种片面的认识把科学限定在了极其狭窄的精神生活领域,完全与社会、经济生活分离。其结果是在制度安排上把科学技术部门当作能够计划的一个非产业的公用部门,其经费投入由国家财政拨付,其成果由政府负责分配。虽然科学和技术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但科学技术部门是自我封闭的独立体系,和经济部门相对分离,科学技术部门既无权利也无用心性参与经济活动,两部门之间的互动是由政府连接的。由于科学技术的公用性,科学被认为是无国界的、无功利性的,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人被社会认为是崇高的。在这种制度安排下,科学家的科研成果除了用来发表,用来证明自己的学术地位,进而用来评定职称,增加工资和福利外,别无其他用处。科研成果透过鉴定后就束之高阁是理所当然的,科学家为科学而科学的清高姿态也就是能够明白的了。

  管理制度陈旧,激励机制失效。理念上的错误导致制度上的失误,产、学、研脱节,政府激励机能失调。对科技成果的评价,我国一向采用专家评审,开鉴定会的方式,这种评奖的方法缺乏科学性。国外对理论研究成果的评价主要是根据发表论文刊物的信誉、论文的引用状况和宣读论文会议的重要程度来决定其水平。我国的专家鉴定会则由于邀请专家的水平、掌握的信息、个人动机等差别很大,又没有现有技术资料为依据,检索手段不完备,几名专家在一两天内甚至在几小时内对一项成果做出“国际领先”或“国内领先”的评价,其信度、效度是难以衡量的。由于政府奖励面过大,奖励强度低,难以起到激励作用,不少单位把获得政府奖励与科研人员的各项福利挂钩。由于各种福利的激励是稳定的,能够预计的,因此科研人员重视透过写论文发表科技成果,透过专家鉴定申请奖励,不愿意透过申请专利获得知识产权来获得收益。政府奖励使科技创新偏离了经济利益最大化,导致了科研部门一方面把超多的经费用于成果鉴定和申报奖励,而另一方面申请和维持专利经费紧张,使知识产权的超多流失。

  中国科技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告诉我们,发展科学技术的关键是制度创新,建立适应我国科技发展的新机制是当前推动科技创新的关键。

  二、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科技管理体制

  科技进步是一个具有复杂结构的多维过程,它的发展不仅仅表此刻“垂直”方向上,即从新知识的创造一向到把它们物化;而且表此刻“水平”方向上,即表现为科学新领域和新技术的产生,技术开发及其利用规模的扩大。这两个方向的关联能够用“创新”和“转化”来概括。即在科学体制内,科学技术要不断创新、生长;在科学体制之外要加强科技成果的市场转化。科技管理体制的安排既要遵循科技发展的创新规律,也要遵循科技转化的市场规律。创新和转化的结合点就是知识产权制度,它能较好地解决知识的投入与回报,尊重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

  1、建立以市场交易为主的管理体制

  从经济学原理看,只要有供给、有需求,不是垄断产品,没有不良外部性,就就应按市场规则去做。科学和技术都是市场内生的,[3]是市场制度的出现才直接导致了科学与技术的分工,从此,科学专注于理论探索,技术强调实际应用。理论、技术和实验室是互为中介的,脱离技术的理论或脱离实验的技术都不能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技术只有与经济互为中介,构成合力才能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政府应当尽量少介入科学研究,政府对科学研究的计划大都使其偏离市场走向低效。在对研究和开发的公共投入和私人投入的数量之间,存在相互消减和替换关联。国家投入多了,私人投入就会减少。[4]这是正因国家和企业对研究和开发的投入都是利用企业所创造的利税中的一部分来进行的,一方占用资金多些,另一方占用就会少些。如果国家不进行绩效低下的投入,企业会做出相应的更合理的投入。而且上述消减和替换是不对等的,国家投入导致私人投入的减少,大于国家投入本身。国家增加税收来从事研究和开发活动将消减企业自身的投资潜质。同时,国家对某一领域的投入既增加了企业进入的壁垒,也降低了投资效率。

  市场不但能有效地配置科技资源而且会寻求有效率的专业化水平和分工水平,建立有效率的结构和制度安排。正像企业不是从来就有的,科学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如果把以经验为基础的技术发明,看作是农夫、工匠或思想家在工作时进行的一种自发活动,技术发明只是生产者的副产品,顶多只是自给自足。在这个阶段,科技生产与消费是合一的,技术的扩散是以人际传播为主而受地理环境的制约。市场制度的出现,导致经济组织从自给自足向分工演进,技术的生产和消费产生分离。技术的生产者是为了发明一种新技术而进行的深思熟虑的发明或创造。

  总之,科学技术的真正活力在于创新,创新的动力在于转化,这一切都离不开市场。没有市场制度,现代科学技术既不会产生,更不可能发展。

  2、建立以明晰产权为核心的激励机制

  和其他社会职业一样,科学作为一个职业要吸引大批优秀人才,就务必在该领域带给足够的激励。不一样激励机制的引导会产生不一样的行为。有学者指出:收入不高、工作条件差(经费不足、硬件落后)、学术环境不利、思想认识问题等等是制约科技人员创造性发挥的主要原因。这些问题的症结主要是不承认科技人员报酬是产权。技术创新者是人力资本而非一般的人力资源,人力资本的回报是产权,产权是透过市场机制来评价的。科技人员的回报就应完全由市场决定,而不是由政府或其他部门决定。只有市场机制,才能对科技人员的人力资本和其科技成果的价值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才能充分发挥产权对科技人员的激励作用。

  以产权为核心的科技发展机制,是一种市场激励的有效手段,这是正因:

  (1)创新产权的排他性激励研究厂商从事科技创新。美国硅谷之因此成为全球新经济的代表,主要是正因由一种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安排。随着现代市场竞争的加剧,过去强调率先创新的领先时刻优势、成本优势、质量优势等,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领先时刻优势基本上消失了。由于知识产品的研制开发成本很高,但复制成本很低,因此在知识经济领域,根本就不存在生产成本优势这些传统的经济学概念。过去采用规模经济、快速进入市场等手段来保护科技创新的方法受到严重挑战。为了社会的进步,支付超额垄断利润是完全就应的。研究者从事科技创新是有风险的,从社会来说应有一种机制使承担风险受到的损失得到补偿,超额利润就是对这种风险的鼓励。只有存在超额利润,才能鼓励创新,合法的垄断是促进技术进步的一种动力。

  (2)产权制度安排促进了技术扩散。由于技术的复杂性增强,知识更新加快,需要跨学科的综合知识,任何人都无法单独完成复杂的技术创新,而需要别人的帮忙。技术人员经常跳槽,创办公司,有益于技术的扩散。产权既能调动技术创新者的用心性,又能有效地在不一样产权所有者之间转移。期权就是技术创新者产权实现和转移的有效工具。专利制度使发明资料公开,促进技术在竞争者之间的传播,鼓励企业间的合作,使技术得以扩散。科技创新会随时刻而贬值,因此产权所有者务必尽快透过正常途经把创新收益权转让给别人,或把创新所有权出售给别人,从而实现利益共享。

  (3)产权界定是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创新资源的逻辑前提。产权制度是市场与法律共同界定的产物,无论是市场还是法律都遵循人人平等的原则。产权制度有利于和国际接轨,促进国际间技术交流和吸引外资。创新技术务必界定产权才能透过交易而产生流动。在市场制度下的均衡价格机制的引导下,科技创新产权交易能够发生在任何主体之间,不分国别,不分区域,不分所有制,不分政府还是私人,这种交易过程的实质就是科技创新资源流动和配置过程。创新产权虽然是一种财产权,但仅仅拥有它是没有好处的,只有当创新产权流动到有生产潜质者的手中时,才会产生新的创新产品。因此不断流动是创新产权增值的源泉。科技创新产权的生命在于户外,而户外的动力源于创新的收益。

  三、我国科技创新管理体制的设想

  在上方的论述中,我们探讨了在从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科技资源的配置与优化就应由政府主导转向由市场中的企业主导;科技成果的管理就应由非产权化管理转向产权化管理;科技创新的激励就应由政府奖励、部门奖励为主转向以产权奖励与市场奖励为主。

  在科技创新的投入、管理、激励方面,政府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有:基础研究、社会收益大的发明创新、增强国家实力的领域。而对大多数的科技产品来讲,政府可透过市场进行的间接调控。即使对于那些市场需求间接性的公共品或准公共品的研究,也不必由政府直接运作。政府只要在该领域中投放足够的货币就行了,科学研究的主体仍然是企业。政府的货币选票投向哪里,哪里就会自动地生产有效供给,政府透过委托代理关联得到它所要的科技产品。政府能够完全享有该项技术的知识产权或与受托单位共同享有,这完全是双方根据在该项目中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谈判的结果。透过界定产权,国有与非国有的关联就从行政授权关联转变为基于产权的民商事关联,即以民商事契约和法律规定作为确定和界定国有产权与非国有产权之间关联的依据。因此,即使政府资助科学研究,也就应采用市场手段。

  政府在科技管理方面的作用是,带给基本的竞赛规则、带给市场竞争的框架,其作用方式能够是技术的、商业的、法律的和财政的。在这些方式中法律的方式更为根本,尤其是对技术创新产权进行保护的有关知识产权制度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透过确定知识产权规则能够实现两个目标,一是规定科技领域的竞争和合作的基本规则,规定市场主体只能在这种规则下运转,同时也为政府所得租金最大化带给一种所有权框架。二是在上一个目标的框架内减少交易成本,以促进社会产出的最大化。实践证明政府透过产权的确定和管理来推动科技创新是最经济、持久的手段。在产权确定的前提下,科技领域中相互作用的各方会透过合约找到费用较低的制度安排。

  80年代美国里根政府减税政策的实践证明:让企业和私人有更多的积累去进行研究开发,进行产品结构调整,比起政府抽取企业税收用于投资拉动内需,对于稳定发展经济更加有效。目前我国的有效需求不足仍然是经济生活中的突出矛盾,投资不足是其主要原因。如果没有中央政府的投入,持续经济增长是较困难的。为什么民间投资不足?统计数据证明,2000年我国的工业GDP增长大约10%,而国家税收却增长了20%多,企业税负很重,缺乏自我积累潜质、缺乏科技创新潜质。经济增长往往以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为平台,而这要靠企业的技术升级,设备更新,构成新的生产潜质为条件。如果企业找不到新的经济增长点,国民经济增长必然放慢。既然国家投资和企业投资存在相互消减和互补关联,那么减税让利,由企业在市场中自己来搞研究和开发,以提升企业竞争力,就不失为一个良策。

  放松政府干预,以促进企业的科技创新已成为当前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新潮流。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进一步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一个重要的前提是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技术研究和开发活动应主要在市场中进行。

  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总的方向是建立以政府间接调控为主、以市场交易为导向、以知识产权为纽带、以创新人才的激励和开发为根本,替代以计划为导向,政府行政管理为主导,以部门所有为中心的科技管理体制。尊重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建立一种承认、尊重个人价值、尊重个人基本权利的经济社会制度是一个社会不断创新和进步的关键。在这个好处上,加入WTO是中国第二次改革开放,它是我们学习遵守国际规则,共建人类普遍规则的真正开始。不从理念上,制度上创新,恐怕科技强国永远只会成为一代代中国人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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